老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家长的话费,这个算不算受贿?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如果老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家长的话费,一般不构成受贿。但是,如果老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家长送话费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老师在收到话费后为家长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那么就可能构成受贿。
因此,如果老师收到了家长的话费,应该及时退还,并向学校报告。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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