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作中股东退股原股金退还吗律师

解析:
在股东欲退出股份之际,企业无需全数归还其出资额,这是依法合规且符合常规的操作方式。通常来说,若并非遭到公司重大损失或存在其他法定事宜,股东在寻求撤资时,应当优先考虑通过股权转让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既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亦可转售至公司外部人员。
此外,股东还可以选择向公司发出股权收购之邀约,抑或是求助于公司解体处理,但是这两种方式皆受到严格法律法规的限定和约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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